晋代上虞人嵇含在其《南方草木状》中记载,“南人有女数岁,即大酿酒……女将嫁,乃发陂取酒以供宾客,谓之女酒,其味绝美。”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千年。
但在酒坛上堆塑描金,具体从何时开始,则很少有人能说清楚。至晚到清代,民间已有这种工艺出现。清代梁章矩的《浪迹续谈》记载:绍兴酒“者名女儿酒,相传富家养女,初弥月,即开酿数坛,直到此女出门,即以此酒陪嫁,则至近亦十许年,其坛常以彩缋,名曰花雕”。
在清中期以前,民间一直称花雕为“画花酒坛”,就是民间艺人们在酒坛外面绘制五彩缤纷的色彩和图案,以衬托喜庆吉祥之意,它的功能主要是作为绍兴民间婚俗中的陪嫁礼品。晚清时期,花雕由单一的民间婚嫁礼品逐渐扩大应用到祭祀、祝寿、建房、开业等,作为人们迎来送往、参与各种活动的礼品。形成立体的堆塑花雕艺术风格,一直沿续之今。